10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十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十堰市环委办分别通报了全市1-9月环境空气质量和县域乡镇跨界水体质量情况,竹山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县域乡镇跨界水质由好及差排名均位居全市第一。
2023年1至9月,竹山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6%,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9μg/m3、25μg/m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6,全年无重污染天气。堵河干流地表水水质稳定保持Ⅱ类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17个乡镇跨界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实现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源于近年来竹山县全力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快速推进环境监视测定网络建设和环境监视测定站点基础设施运行保障工作,严守环境监视测定数据质量底线,不断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
近年来,该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格外的重视,积极印发实施《2023年竹山县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方案》,明确全年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内容,对县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农村环境、生态及遥感、声环境等11类29项环境质量监测开展月度、季度和半年监测。
据悉,竹山县现有2个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潘口水库坝上水质自动监测站、化口水质自动监测站),1个省控手工监测断面(官渡河断面)。2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潘口乡柿湾路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城关镇体育路空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2个县域跨界水质考核断面和17个乡镇跨界水质断面。今年6月份该县已启动国控水质自动站选址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将在竹山县城关、擂鼓、深河、柳林新增4个国控水质自动站,进一步织密生态环境监视测定网络。
对国省控考核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实施24小时自动监测。对2个县域跨界水质考核断面和17个乡镇跨界断面水环境实施月度监测考核。对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污染源、声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开展每季度监测。对全县20吨以上解决能力的农治运维设施开展半年一次的监督性监测,同时积极开展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今年以来该县开展水环境应急监测分析7轮次。8月10日联合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对潘口库区、霍河库区、官渡河、深河等湖(库)开展水华(藻密度、叶绿素)应急监测与调查工作,进一步掌握县域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今年以来,该县先后3次组织辖区乡镇、环境监视测定站、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召开专题会,安排落实自查和检查等相关工作。7月30日以来先后5次组织执法大队、环境监测站直达站点,对全县国省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声环境监测点位就人为干扰情形开展现场核查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大致上可以分为乡镇自查、县级核查和市级检查三方面。联系运维单位自查了国、省控自动站的站房内部及旁边的环境、四通一平(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出入通道、所在平台)情况、视频监控、警示标志及爬梯、采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查看了站房及内部设施情况(站房主体、防雷设施、消防、空调、采样单元、仪器);组织环境监视测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地表水监测断面及自动监测站上游1000米至下游200米内、湖库点500米范围是不是真的存在的8项人为干扰行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采样器20米范围外,站房和站房房顶及采样区域涉及的13项人为干扰行为也进行了逐一核查。为逐步加强管理,10月中旬前该县完成县域2个国(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电子安防预警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同时也加强政策宣贯及警示教育工作,及时将站点保护范围及保护要求切实传达到单位及具体个人。
为进一步掌握全县水质本底情况,该县聘请了资质较强的第三方公司对该县重点时段水质不稳定达标的乡镇水环境实施全面诊断分析,提出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措施加以整改。印发《竹山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制定实施《竹山县“十四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方案》和竹山县2023年生态环境补短板强弱项“十二大工程”项目,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与此同时,该县结合全市“7+1”行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行动,围绕辖区内的企业环保手续审批管理、全面加强环境监视测定数据质量管理等10个重点内容逐步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偷排漏排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成果,确保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该县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把做好监测网络建设和国省控监测站点运维基础保障工作摆在更重要的位置,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并且开展自查,时刻关注数据变动情况,积极做好向上级沟通衔接和报备工作,确保国控站点稳定安全运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作出竹山贡献。